河南国能新能源林州龙泉50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的规定,林州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在郑州市主持召开了“河南国能新能源林州龙泉50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相关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查看现场影像资料,查阅了工程资料,听取各技术服务单位的汇报,一致认为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相关验收材料予以公开(详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行政主管单位(监督部门)反映。
公示期: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5月6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林州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辉县市南村镇丁庄村
联系人:毕剑辉 联系方式:15044214987
附件:
1.《河南国能新能源林州龙泉50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河南国能新能源林州龙泉50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河南国能新能源林州龙泉50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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