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文件的规定,依法对“江北投资创业中心长兴路中段3#地块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及相关材料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宁波市宁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山西大地复垦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山西大地复垦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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