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2018年6月15日,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并结合四川省实际情况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2019年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进一步简化编制和验收程序。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成都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主开展了区综合社会福利中心等项目配套工程雨水临时排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建设单位委托四川金亿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完成了区综合社会福利中心等项目配套工程雨水临时排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表。验收组由建设、施工、监理、验收报告编制、水保方案编制等单位组成。验收组认为区综合社会福利中心等项目配套工程雨水临时排放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经验收组会议审议,形成了区综合社会福利中心等项目配套工程雨水临时排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网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验收单位联系人:罗秋萍 联系电话:13981842757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孟霜 联系电话:18583233618
龙泉驿区水务局联系电话:028-86377655
建设单位:成都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金亿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成都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
备注: